(1)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2)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后還款計劃時,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3)高校負責審查申請資格并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責任編輯:杜宇
8歲的吉候惹力便隨堂哥離開家鄉,來到千里之外的黃山市歙縣桂林中心學校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