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2)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8%)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50%的財政貼息。
(3)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4)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5)省內中小企業留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用工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責任編輯:沈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