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該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房地產經紀行為專項檢查的通知》(下稱《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地產經紀行為專項檢查。
據了解,此次專項檢查范圍為合肥市市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經紀和住房租賃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住房租賃)機構、開展存量房房源網絡信息發布的網絡信息發布機構。
根據《通知》,此次專項行動檢查包括房地產交易活動是否實行明碼標價,是否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對應,不得混合標價、含糊標準和捆綁收費;提供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時,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另行簽訂服務合同。
在經紀業務承接方面,將檢查是否依法誠信規范承接業務、發布房源信息,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合同,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提醒廣大市民可能存在的存量房交易風險。
在規范經紀行為方面,還將檢查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慣例,誠信服務守法經營。無隱瞞真實信息、虛構房源、偽造或協助申請人提交虛假資料辦理不動產登記;不得在服務大廳內招攬業務;不得以違法手段招攬業務,不當使用委托人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此外,將嚴查房源信息發布機構申請房源核驗碼等情況等。
據悉,7月7日至20日為此次專項檢查行動第一階段,從業機構開展自查。7月21日至8月3日第二階段為網上抽查和現場檢查階段。8月4日至8月20日則為整改落實階段,對于逾期未進行自查并報送資料或在自查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惡意捏造等不良行為,將采取給予行業管理信用扣分,限制發布房源信息,通報并發布風險提示,納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等措施。記者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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