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記者從安徽省醫保局獲悉,近日,安徽省醫保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藥監局聯合發出通知,將156種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悉,調整后的《中藥配方顆粒目錄》共收載中藥配方顆粒499種,實行通用名管理,不區分生產企業,省內省外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或安徽省藥監部門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的《中藥配方顆粒目錄》內同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取得品種銷售備案號獲準在安徽省內銷售的,均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時,全省統一執行30%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各統籌地區不得自行調整;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時,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同時,中藥配方顆粒全省醫保藥品數據庫統一管理,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會保險局應及時更新發布我省藥品信息數據庫,指導督促各統籌地區做好本地信息平臺的更新維護工作。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按規定做好中藥配方顆粒的掛網采購工作。
記者 祁琳
責任編輯: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