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部地區: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2)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p>
(3)艱苦邊遠地區:由國務院確定的經濟水平、條件較差的一些州、縣和少數民族地區。(詳情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詢:http://www.gov.cn)
(4)基層單位: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勞動就業服務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以上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責任編輯:祁夢寶